公告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,各供应商如对结果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于截止日期前向院纪检监察室投诉。恕不接受电话或传真投诉。
四川省人民政府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
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
南充市卫生健康委员会